
姓名:陈雨海
职务:党组书记、局长
分管工作:主持城市更新局全面工作。

姓名:张良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工作:分管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土地整备科、土地更新科、接待受理科工作。
二、单位信息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开展本区城市更新配套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研究和起草工作。
2.组织编制城市更新规划、总体工作方案,制定城市更新中长期及年度实施计划,经批准后实施。
3.统筹全区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项目;组织实施政府主导的城市更新重点项目和产业项目;对具体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和论证,编制策划方案;负责城市更新项目的统筹供地。
4.负责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资金的统筹管理和监督、使用;拟订年度城市更新专项资金安排计划;负责城市更新项目利用国家政策性资金有关工作。负责编制由政府主导的城市更新项目的融资、预算、搬迁补偿安置等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5.统筹协调城市更新范围内的土地整备工作;负责城市更新项目资金测算工作;负责城市更新项目用地成本核算工作;组织开展城市更新土地的管理工作,对纳入储备的土地进行前期整理、保护管理和临时利用审批;统筹协调城市更新项目标图建库和测绘工作、城市更新项目涉及的各类用地组报卷前期工作、城市更新项目完善用地手续后的供地有关工作;负责征收现场内房屋拆除工程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区安委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参与征收现场内房屋拆除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6.统筹指导纳入年度城市更新计划的土地房屋征收、安置及土地整合归宗工作;统筹指导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征地、征收工作。
7.负责统筹推进城市更新信息化建设及信息数据统计和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8.负责全区城市更新工作被委托实施单位的政策指导、业务培训。
9.承担本部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人才队伍建设,党组织建设及意识形态等相关工作。
10.本部门具体行政职权见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的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11.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名称及主要职能
区城市更新局设5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新闻宣传、机要保密、政务公开。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资金的统筹管理和监督、使用。负责纪检监察、党的建设、党管干部、党管人才、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建设等党务工作和群团工作;承担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
2.政策法规科。负责城市更新配套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研究和起草工作;负责组织召开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论证会;依据相关程序和规定,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负责涉法涉诉案件相关工作;负责配合司法部门处理全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决定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负责申请司法强制执行工作;负责受理、核实单位或个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违法行为的举报,配合监察、审计等部门查处、处理违法行为;负责辖区城市更新工作的政策指导、协调、培训、服务和宣传工作;负责向市征收管理部门的申报备案等工作。
3.土地整备科。负责征收现场内房屋拆除工程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区安委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参与征收现场内房屋拆除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对纳入储备的土地进行前期整理、保护管理和临时利用审批;协调城市更新项目标图建库和测绘工作;负责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的产籍注销等各类用地组报卷前期工作;负责城市更新项目完善用地手续后的供地有关工作。
4.土地更新科。负责房屋改造(棚户区改造)项目摸底调查、测算改造补偿安置资金;在房屋征收决定作出之前报请区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对未依法登记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负责已发《房屋拆迁许可证》项目的收尾和遗留问题处理工作;负责制定产权调换安置计划及指导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办理不动产证;负责对房屋改造实施单位的政策指导、业务培训和监督管理。报请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公告和决定,并予以公告;发放被征收房屋的《暂停办理相关手续通知》;报请区政府作出房屋补偿决定,并予以公告;报请区政府申请司法强制搬迁的工作。
5.接待受理科。负责对信访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提供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做好上访人员的思想疏导、矛盾化解和稳控工作;建立信访档案,做好案件文类;负责市长信箱、8890、民心网、12345等热线和网络投诉答复办理工作。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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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电话:024—85890877
邮政编码:11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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