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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2日 星期五

时间: 2026-06-22     打印: 打印

姓名:孙晓曦

职务:铁西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分管工作:负责铁西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全面工作

姓名:崔勇

职务:铁西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工作:分管区国资中心资产管理服务部、区国资中心财务收益审计服务部、区国资中心改革发展服务部相关工作

姓名:付日新

职务:铁西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党委副书记、铁西区国有资产监管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分管工作:分管区国资局办公室、区国资局资本运营科相关工作


 二、单位信息

    部门主要职能

(一)根据区政府授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负责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拟订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和执行方案,监缴国有资本金收益,并对国有资本收益使用进行监管。

(三)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运行及经营状况的监督调控工作;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监督和管理所监管企业的工资分配工作,考核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和主要负责人工资标准工作;组织制定所监管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政策及有关制度的办法;组织实施所监管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

(四)负责组织、指导推进全区区属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工作,起草国有企业改革政策和企业体制改革方案;推进区属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推进区属国有企业内部改革与管理创新工作。

(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承担运营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资源类资产等公共经营性资产监督管理责任。

(六)指导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监事会工作,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区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日常管理工作。

(七)负责所监管企业兼并破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拟订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政策,对所监管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督。

(八)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等工作。

(九)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强化所监管企业宣传、思想政治教育和理论学习工作。加强所监管企业党纪、党风等纪律监察工作,负责企业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所监管企业工会、青年、妇联等群团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发挥企业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

(十)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十一)按照出资人职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区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等工作。

(十二)按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职责,制定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权限范围内自查调拨、转让、报损、报废、新增的审批,组织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评估监管、资产清查和统计报告等基础管理工作,负责闲置资产的盘活工作,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占用费收缴,监管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和资产处置工作。

(十三)负责加强本部门本行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意识形态等方面工作。

(十四)负责本部门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名称及主要职能

(一)办公室。承担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职责;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组织、宣传、意识形态、信息、舆情应对、新闻、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拟定局机关工作的规章制度;负责区委、区政府督查、督办工作;负责组织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等办理工作;负责工资、人事编制、老干部管理、医疗保险、后勤、计划生育和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局务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接待联络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档案管理和出国(境)政审及相关手续办理等工作;负责局党务、纪检监察等相关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党的建设工作。

(二)资本运营科。负责所监管企业产权代表的委派及管理,国有股东及董事、经营者薪金管理、绩效评价;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清产核资职能、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与资产处置职能、国有产权(含股权)转让管理职能;对监管范围内企业的改组和关闭破产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的指导;研究起草监管范围内企业资产监督管理的办法;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对监管范围内的企业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实施审计监督;对企业财务进行业务指导。监管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等上交的国有房产的管理与处置;按照国有资产处置程序,监管国有房产的出售、出租、拍卖、置换和抵账,及协助受让方办理房产的更名和过户手续,监督全区国有房产的管理;监管全区国有房产处置违法案件举报受理、核查、处理及反馈工作。编制区国资局国有资本收益年度预算、决算;监缴国有资本金收益,并对国有资本收益使用进行监管;负责加强本行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二西路36-1号

公开电话:024-89824268

邮政编码:110000

办公时间:工作日早9:00—晚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