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辽宁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法治沈阳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沈阳市深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铁西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根据区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的《2025年铁西区(经开区、中德园)普法责任清单》要求,深入推进我区“八五”普法规划贯彻落实,2025年区国动办坚持以人民至上为根本、以制度创新为牵引、以高水平自立自强为导向、以服务市场主体为核心,夯实制度建设、强化责任担当,立足人防建设、深化法治队伍建设,着力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切实提升区国动办法治化建设水平,全面提高依法执政能力,严格落实执法“三项制度”,在法治建设工作中取得一定成效,现将本年度普法责任落实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举措与成效
(一)推动理论学习宣传、法治实践率先突破
1.切实加强理论学习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办领导带头开展宣讲,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深入领会核心要义,结合实际工作反思对照,查找不足,筑牢法治思想根基。
二是为全面提升基层执法人员执法办案能力,区国动办常态化开展法治教育系列培训,解读政策法规、夯实业务知识、规范执法程序、提升办案水平,全面增强全办依法行政能力。2023年、2024年及2025年5月,我办连续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学习活动,办领导高度重视,邀请法律顾问团队开展两次专题讲座,切实提升了全办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深化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重要性的认识。
三是为严格落实法治沈阳赛道工作任务中“提升公职人员仲裁知晓率,倡导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择沈阳仲裁委员会作为争议解决机构”的要求,我办于8月精心组织开展仲裁法律制度学习宣传系列活动,全办干部职工对仲裁法律制度的理解显著加深,运用仲裁方式解决争议的意识有效提升,同时进一步扩大了沈阳仲裁委员会的社会知晓度。
2.不断强化依法履职
一是深耕法治建设工作,为切实深化对“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职能使命的理解,提升执法能力和法治政策理论水平,我办主动赴市国动办开展业务学习交流。市国动办领导结合实际案例,就遗留问题化解工作提出针对性意见和建议,使我办对核心职能使命的理解更为深刻,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部分亟待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取得重大突破。
二是持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人员理论水平和业务素养,鼓励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2025年下半年,有5名同志顺利通过执法证考试,考核通过并完成证件配备后,我办正式执法人员将达7人。同时,在执法案件办理中充分发挥聘用律师的咨询保障作用,成功化解了一批历史遗留问题。
(二)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我办专门召开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部署会议,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严格对照《辽宁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辽政办发〔2019〕13号)、《辽宁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辽依法行政发〔2019〕1号)、《辽宁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辽依法行政发〔2019〕2号)、《辽宁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辽依法行政发〔2019〕3号)等文件要求,全面落实执法“三项制度”。
1.严格落实执法信息公示制度。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按规定着装、佩戴标识、亮明执法身份,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及权利义务;及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建立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全面公开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2.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行政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全环节,通过文字、拍照等方式如实记录,实现执法行为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按规定及时将影像资料归档入卷,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确保案卷规范完整。
3.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因我办暂无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工作人员,专门指定聘用律师担任法制审核人员;结合工作实际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实现重大执法事项审核全覆盖,确保行政行为合法合规;逐步建立法制审核人员培训制度,严格落实执法与法制审核相分离要求,未经过法制审核或法制审核未通过的,一律不得作出重大执法决定。
(三)深入宣传、落实包容审慎柔性执法
区国动办依据《沈阳市国防动员办公室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2024年)》,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落实市国动办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明确行政裁量权的范围、种类、幅度,并及时对外公布。执法实践中,综合考量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行政相对人的悔过态度等因素,依法合规适用《辽宁省人防系统包容审慎监管事项清单(试行)》(免予处罚事项)及《沈阳市人防办包容免罚清单》,加强案例指导和日常监督检查,有效规范行政裁量权行使。截至2025年12月31日,对铁西区(含经开区)人防领域12件案件依法实施包容免罚柔性执法;严格落实《铁西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要求,按时高质量完成相关报告、清单报送工作。
二、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回顾本年度普法宣传和法治建设工作,我办清醒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诸多问题和短板:
1.法治宣传形式较为单一,创新性不足。法律法规内容严谨规范,直接开展理论学习和宣传,难以提升受众接受度,普法效果不佳,缺乏多元化、实效性的宣传方式,未能有效增强普法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2.部分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存在偏差。对普法宣传与行政执法协同推进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刻,部分人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足,面对复杂执法案件存在畏难情绪,直接影响了普法与执法工作的质效。
综合分析,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面对当前复杂的工作形势,我办执法队伍建设仍需加强,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部分干部职工对法治宣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目的和意义理解不深、认识不足,自我要求标准不高,导致普法宣传、依法行政的内生动力不足,执法过程中畏难避责情绪突出。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是进一步丰富宣传教育内容,创新宣传方式。对内明确工作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对外拓展宣传深度、拓宽宣传广度,充分依托人防进社区工作优势,健全社区法治宣传网络,推动人防法治宣传贴近群众、走进群众。二是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开展专题学习和研讨交流,切实提升全办干部职工的理论素养和法治思维。三是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通过实战练兵、业务培训等方式,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案卷制作、整理水平。四是持续开展执法业务课程培训和集体学习,加强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掌握,常态化总结工作经验、查摆问题不足,不断提升执法工作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