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玉颖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取缔违规收费停车场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红昌小区始建于1997年,小区涉及楼宇38栋,建筑面积17.6万平方米,居民2998户。其中:东院楼宇11栋,居民1073户;西院楼宇27栋,居民1925户,小区隶属于凌空街道办事处红昌社区,现由辽宁天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阳物业)提供保障型服务管理。
二、小区围合情况
2020年至2022年疫情期间,按照全市疫情管控部署,结合我区防疫工作需要,考虑到小区地况复杂,通过属地街道征询意见,我区投资安装铁艺围栏、车辆进出道闸等设施,保留一个出入口,将红昌小区围合成东西两院。在围合期间,通过属地街道调查了解,艳粉街57巷路段历史上属于小区内道路,将其划入西院封闭管理范围。
三、小区物业管理情况
2022年5月,红昌社区依据《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通过广泛征求居民意见、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投票等程序,选聘天阳物业于2022年6月起,正式进驻红昌小区,为小区提供环境扫保、秩序维护、公共区域维修等服务。2022年11月,为提升小区安全水平,实现小区封闭管理,解决外来车辆随意停放、内部道路堵塞、占用消防通道等问题,红昌社区依据《条例》规定,通过广泛征求居民意见、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投票等程序,正式委托天阳物业在园区内划设车位,按照每辆车每月100元标准,于12月5日正式启动停车收费服务。物业在进驻小区后,先后解决了困扰居民多年的外墙渗水、下水堵塞等问题,绝大多数居民对管理服务表示满意。
四、针对红昌小区物业服务管理核查情况
区房产局会同属地街道、社区对物业进驻、小区停车收费等事项进行调查核实:一是依据《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物业管理区域,或者具备成立条件而未成立,且经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指导后仍不能成立的物业管理区域,可以由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指导物业管理区域所在的居(村)民委员会临时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社区组织业主大会,选聘引进物业企业进驻红昌小区,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二是区房产局对业主大会召开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在小区物业进驻方面,业主大会投票人数占票权总数66.7%,投票人居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67.2%,均达三分之二比例;表决同意人数占投票总83%,人居建筑占投票建筑面积86%,同意率双过半。在停车管理方面,程序和要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投票人数占票权总数75.5%,投票人居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77%,均达四分之三比例;表决同意人数占投票总数76%,人居建筑占投票建筑面积76.3%,同意率双过四分之三,相关手续完备,未发现程序违规问题。
感谢您对铁西区停车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委员意见:满意。
(信息来源:沈阳市铁西区城市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