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时间:
2020-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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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调整铁西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及评审事项清单的通知
区政府相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条例》,按照市商改办《关于调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沈商改发〔2020〕3号)要求,依据《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清单(2020版)》和《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评审事项清单(2020版)》,对我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评审事项清单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2020年铁西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及《2020年铁西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评审事项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区属、市直相关部门要将本次发布的《2020年铁西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及《2020年铁西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评审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ニ、凡未纳入本次发布的《2020年铁西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及《2020年铁西区行政审批中介务评审事项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今后,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等情况,对涉及《2020年铁西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及《2020年和铁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评审事项清单》中相关内容进行调整的,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向同级市场监管部门提出调整意见,按照程序更新发布。
《沈阳市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铁西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沈西市监发(2019)35号)同时废止。
沈阳市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