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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2日 星期五

时间: 2026-01-22     打印: 打印

  沈阳市铁西区蓝创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5年12月31日提出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行政许可变更申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本机关决定准予办学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流花湖街2-1号室变更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7甲1-1号一楼、二楼,许可有效期限自2026年1月20日至2028年12月31日。实施期满需要延续的,应在期满30日前重新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