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6-02-10
打印:
打印
沈阳市铁西区智和职业培训学校:
你单位于2026年1月28日提出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行政许可变更申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本机关决定准予办学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0号(1门)一层变更为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0号A座510、511,许可有效期限自2026年2月10日至2028年12月31日。实施期满需要延续的,应在期满30日前重新提出申请。
沈阳市铁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