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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2日 星期五

时间: 2023-08-16     打印: 打印

第一部分转入

一.转学原则:

1.根据辽宁省学籍管理条例,同区内不能办理转学。

2.转学根据房户条件,回避学位紧张学校,相对就近服从分配。

二.办理日期:

寒假2月21日--4月30日;暑假8月20日--10月30日。

三.办理流程:

学生家长携带必要材料到教育局中学教育科,填写转学联系单后,携带相关材料到接收学校办理入学,由接收学校在全国学籍网进行操作,区教育局审批通过后即可完成转入。

三.应准备的材料:

(一)已在铁西区购房并取得房证需提交: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首页、父母页、学生本人页,如夫妻双方不在同一户口本落户,还需提供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离异家庭需提供离婚协议,按照抚养人的房户条件办理)。

2.房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需同户同住并提供父母无房证明,无房证明可在铁西区政务服务中心、沈阳市房地产大厦或沈阳政务服务App开具)。

3.社区居住证明。

4.转出学校提供的学籍信息(学校名称、学生个人表示码、年级、班级)。

如已购房但未取得房证需提交: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要求同上)。

2.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复印房屋信息页及签字盖章页),购房发票、入住通知单、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房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则要求同上)。

3.社区居住证明。

4.转出学校提供的学籍信息(学校名称、学生个人表示码、年级、班级)。

(二)在沈阳市无房、仅具有铁西区户口需提交: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要求同上)。

2.家长夫妻双方的无房证明(单亲家庭提供离婚协议、抚养人无房证明)。

3.社区居住证明。

4.转出学校提供的学籍信息(学校名称、学生个人表示码、年级、班级)。

(三)随迁学生(即无房无户家庭)需提交: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要求同上)。

2.家长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家长夫妻双方的无房证明(单亲家庭提供抚养人无房证明)。

4.社区居住证明。

5.转出学校提供的学籍信息(学校名称、学生个人表示码、年级、班级)。

(四)外籍学生需提交:

学生出生证明原件及翻译件、签证、护照、在沈留居证明、家长的有效证件、家庭房证(或居住证)、居住地所属社区居住证明、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第二部分转出

需要转出的学生家长主动联系转入地学校、教育局,按照转入地学校和教育局的要求办理转学手续。转出地学校、教育局进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