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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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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依据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沈阳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形成了《铁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中德园管委会)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主要内容
(一)事项名称。《目录》确定了6个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沈阳市自然资源局经开分局计划起草国土规划方面文件《沈阳市铁西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高花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彰驿站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滩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民屯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四方台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二)起草单位。目录事项涉及1家单位,沈阳市自然资源局经开分局。
(三)确定依据。上述6个目录事项均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内容关于国土规划,覆盖领域较广,具备一定实施基础。
三、公布实施
《目录》经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请区委同意后,以区政府办公室,经开区、中德园党政办文件形式向社会公布。
文件解读单位:沈阳市铁西区司法局
文件解读人:张皖
解读人办公电话:024-25622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