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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2日 星期五

时间: 2026-01-28     打印: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要求,铁西区房产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本单位核心职能与社会公众关切,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效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行政工作透明度与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铁西区房产局在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13条,其中公开发布财务预算、决算信息8条,行政执法人员信息1条,行政执法事项信息1条,工作总结信息2条,工作动态信息1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7件,上年结转4件。已答复88件,其中予以公开63件,部分公开12件,本机关不掌握13件;剩余13件结转至2026年继续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填写《保密审查表》,确保各类政府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5年,铁西区房产局未设立政务新媒体账号,仅通过区政府网站发布各类政府信息。

(五)保障监督

2025年,铁西区房产局明确专人负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开展信息公开内容的校准工作,确保公开信息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及时报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7

0

0

0

0

0

9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3

0

0

0

0

0

6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2

0

0

0

0

0

1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3

0

0

0

0

0

1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8

0

0

0

0

0

8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3

0

0

0

0

0

1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5

2

0

0

7

0

0

0

0

0

0

0

2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深度与质量有待提升。部分公开信息存在“原则性描述多、实质性内容少”的现象,信息公开不够具体、深入,公众“看不懂、用不上”的情况依然存在。

(二)依申请公开的规范化与服务水平需加强。对于哪些信息可以公开、哪些不予公开,部门把握尺度不一,存在“不愿公开、不敢公开”的倾向;个别答复存在“程式化、简单化”问题,说理性不足,未能有效沟通和解释;对复杂申请的办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三)制度落实与基础保障存在短板。责任传导不够到位,业务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足,责任落实“上热下冷”,工作机制不畅;专业知识和法律素养培训不足,难以适应新形势、新要求。

下步打算:一是提升主动公开意识。深入了解公众迫切需要了解的各类信息,逐步形成“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行政理念;二是提升依申请公开的服务意识。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了解,避免因信息内容不准确引发复议、诉讼等影响政府公信力的情况发生。提高答复质量,在保证程序合法化的同时,尽量采取通俗易懂的方式予以答复;三是提升人员专业素质。结合工作实际,对承担政府信息公开任务的科室及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及法律素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