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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2日 星期五

时间: 2024-03-19     打印: 打印

姓名:周怀忠

职务:党组书记、局长

分管工作:负责铁西区、开发区审计局全面工作,包括:局党组工作;办公室文字等综合审核;各业务科室工作协调审核等。

姓名:姜梅英

职务:副局长

分管工作:协助局长抓开发区审计全面工作,分管开发区财务、人事党支部工作。

姓名:王罕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工作:协助局长抓铁西区审计全面工作,分管财务、人事及党支部工作。

姓名:高云鹏

职务: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

分管工作:协助局党组工作。


二、单位信息

1.部门主要职能

沈阳市铁西区审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省委、市委有关要求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决定,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区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监督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上级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检查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负责监督并执行审计规章、国家审计准则和指南。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区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区长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区委和区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委和区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包括上级党委、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区直各部门(含所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区政府投资和以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区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区属国有企业、区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区政府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区国有企业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区直部门和其他单位受区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及项目执行情况;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规定应由区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和程序组织对区委管理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领导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省和市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区级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省、市和区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组织开展全区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维护全区审计信息系统。

(十)负责本部门党组织建设、意识形态、人才队伍建设、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工作。

(十一)本部门具体行政职权见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的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区审计工作统筹,明晰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2.内设机构名称及主要职能

(一)办公室(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人事管理、干部培训、队伍建设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舆情应对、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等工作。对审计工作相关重要问题进行研究,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审核有关工作。负责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联系特约审计员。拟订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组织开展审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检查被审计单位整改落实情况。承担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的相关工作。承担本部门党组织建设、意识形态、人才队伍建设、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等相关工作。

(二)行政事业审计科。组织审计国家、省、市、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审计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组织审计行政政法部门及其直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区政府相关部门及直属单位管理的教科文卫专项资金;组织审计区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单位受区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组织及配合上级审计机关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统筹规划审计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经济责任审计科。组织对区委管理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

(四)资源环境审计科。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组织审计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相关公共资金建设项目。

(五)投资审计科。组织审计区属国有企业及区政府规定的区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区政府投资、以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组织审计区属国有企业和区政府规定的区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境外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和管理情况;组织审计区政府驻境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情况,根据上级授权组织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二西路36-1号

公开电话:024—25850383

邮政编码:110026

办公时间:工作日早9:00-晚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