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咨询”写信须知
一、
 (一)明确个人信息。向“政务咨询”写信,请留下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电子信箱等,以便联系。受理人员
对发信人的具体姓名和联系方式严格保密。
 (二)信件内容符合法律规范。邮件内容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如实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不得捏造、歪曲事实, 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三)一封信件反映一个问题。信件内容要简明扼要,说清事实。为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建议每封信件反映一个问题,如需反映多个问题,请分为多个信件提交。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
 (四)发信人在得到处理结果反馈后,再次就同一问题进行反映,请注明前一邮件的受理编号、提交时间、标题及主要内容等,以便查找。
二、以下信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再进入处理程序:
 (一)1.联系方式不明确的信件,即来信人姓名、联系方法填写不完整或不真实的信件;
 (二)内容不完整、表述不清楚,导致无法回答或开展调查的信件;
 (三)在规定办理时效内重复性信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信件);
 (四)不属于铁西区人民政府职权范围内,或无法通过“政务咨询”进行处理或得到解决的问题。
三、“政务咨询”办理时限一般问题,原则上在3个工作日办结;较复杂的问题延长到10-15个工作日。作为信访立案处理的,转区信访局办理、回复。
同 意关 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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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2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