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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2日 星期五

时间: 2024-03-19     打印: 打印

姓名:吴镝

职务:党组书记、局长

分管工作:负责党政全面工作

姓名:高扬

职务:党组副书记

分管工作:负责行政办、党办、工会、纪检、人事、住房保障和租赁管理等工作。分管行政办、党办、工会、行风监察科、人事科、住房保障科、租赁科。

姓名:许佳音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工作:负责工程、财务、直管公房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和维修中心管理等工作。分管工程科、财务科、房管科、房屋维修服务中心。

姓名:冯志兵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工作:负责住宅小区管理、信访稳定、维修资金管理、解遗办证、棚改工作、事业中心和企业中心管理工作。分管物业办、维修资金科、信访科、解遗办、棚改科、事业管理中心、企业管理中心。

姓名:王绍辉

职务:党组成员,区房产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分管工作:负责供热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分管两区供热办、安全科。


二、单位信息

1.部门主要职能

第一条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秘发〔2018〕247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沈阳市铁西区房产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第三条沈阳市铁西区房产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房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级省委、市委有关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房产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房产交易市场、房屋租赁市场和物业、供热等房产管理方面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等职责。

(二)负责全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申请住房保障家庭资格的核准(复核)、审批及补贴发放工作。

(三)负责全区住房制度改革的组织实施和指导工作,拟订住房政策,负责全区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负责公有住房房改核准和租金标准的确定工作,负责自管房售房款和维修资金使用的核准工作,负责全区直管公有住房及列管房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公有住房房改核准和租金征收工作。

(四)负责房屋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工作,负责全区危险房屋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工作,负责公有住房的行业管理和直管公房的经营、修缮、管理工作,负责房屋拆改结构、增加荷载等行为和鉴定机构从业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规范全区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交易市场,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交易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房地产交易领域的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及调控政策,负责全市租赁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房地产经纪、房屋租货市场行为检查监管工作,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等工作。

(六)负责全区物业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老旧住宅区综合改造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物业行为检查,参与新建住宅区的规划论证、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工作。

(七)负责全区民用供热市场监督和管理职责,规范民用供热、用热行为,负责全区供热监督检查,参与编制、落实城市民用供热总体规划,建立健全供热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建立完善城市供热保障制度,监督、指导供热行业节能工作,负责对地源热泵系统建设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城区房屋使用、全区物业服务活动、民用供热、既有玻璃幕墙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对房屋产权人(单位)危房安全管理实施监督。

(九)负责本部门党组织建设相关工作。

(十)本部门具体行政职权见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的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内设机构名称及主要职能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机要保密;负责全局的人事、财务、保卫、综合治理、监察工作。负责本部门党组织建设相关工作。

(二)住房保障科。负责全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申请住房保障家庭资格核准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出售和补贴发放工作;负责全区低保户租赁补贴的审批和发放工作;负责全区住房分配货币化档案的建立及资金发放工作。

(三)信访行风科。负责区房产系统行风建设和信访稳定工作;负责局信访事项的接待、受理、交办、调处和督办工作,处理历史遗留问题;负责区房产系统行风建设的规章、制度、措施的制定和落实;负责区房产系统违诺、违示、违信、违规事项的查处工作;负责省民心网、市房产局96191、区96123等各类交办受诉件的协调回访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复工作。

(四)行业管理科。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房产行业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对全区供热工作进行行业管理,监督全区供热服务质量;负责供热设施或者经营权变更批准工作;负责审核供热单位的资质等级和供热补贴的审核、发放工作。负责对全区房产交易市场进行管理。负责对全区住宅小区物业工作进行行业管理。

(五)房产管理科。负责全区直管公房、主辅分离房屋及疑难(遗留)问题房屋房改工作;负责政府回迁房屋和直管公房行业管理。负责市房产局直管公房修缮养护工程和区政府交办工程管理;组织开展房屋应急维修及抢险工作;负责全区房屋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协调和指导工作;做好危险房屋的勘察、监督和检查;负责全局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城区房屋使用、全区物业服务活动、民用供热、既有玻璃幕墙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对房屋产权人(单位)危房安全管理实施监督。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4号

公开电话:024-85866910

邮政编码:110021

办公时间:工作日早9:00-晚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