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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2日 星期五

时间: 2022-11-01     打印: 打印

《沈阳市再生资源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目前已经编制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要

规划范围:规划园区总面积约1.62平方公里。园区选址在沈阳市化工园中心部位,大致范围为西部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以东,沈西八东路以南,细河六北街以西,沈西十二东路以北。

规划区域总体定位为:沈阳化学工业园工业生态系统“分解者”;沈阳装备制造及石化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中心;东北危险废物再生利用技术服务基地;国家级综合性再生资源产业示范园区。

二、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查阅纸质报告书,请前往沈阳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自行通过网络连接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填写后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委托单位提交,反映与规划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方便对您提出的意见及时回复。

六、委托单位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通讯地址:沈阳市沧海路21号

联系人:朱科长

联系电话:024-25375203

七、跟踪评价报告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辽宁万尔思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金辉街1号德宝大厦

邮 箱:704553867@qq.com

联系电话:024-24754610

联 系 人:邵女士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意见起止日期为本信息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