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1-07-12
打印:
打印
按照《沈阳市残联关于做好2020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扶持残疾人就业工作的通知》(沈残联发〔2021〕2号)文件的要求,经审核,以下残疾人和企业符合残疾人自主创业补贴和残疾人就业基地补贴申请条件。为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符合残疾人自主创业补贴和残疾人就业基地补贴条件的个人和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 7月12日-2021年7月17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在公示时间内对公示内容提出书面异议。异议材料应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提出异议的单位与个人应对所提异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对匿名或无具体事实根据的异议,以及涉及自身利益的不正当要求,不予受理。
沈阳市铁西区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电话:024-25527031
沈阳市铁西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7月12日
附件:2020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补贴和残疾人就业基地补贴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