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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2日 星期五

时间: 2021-07-12     打印: 打印

按照《沈阳市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办法》(沈残联发〔2018〕36号)文件的要求,经审核,以下单位符合沈阳市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奖励条件。为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符合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 7月12日-2021年7月16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在公示时间内对公示内容提出书面异议。异议材料应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提出异议的单位与个人应对所提异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对匿名或无具体事实根据的异议,以及涉及自身利益的不正当要求,不予受理。


沈阳市铁西区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电话:024-25527031 



沈阳市铁西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7月12日    



附件:2020年沈阳市铁西区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奖励资金汇总表(第二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