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2-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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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育局财政局<沈阳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乘坐校车和住宿伙食补贴工作方案>的通知》(沈政办发〔2015〕82号)文件要求,现将区内符合享受农村地区校车和住宿伙食补贴条件的学校、学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天,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7日至2023年1月10日。请社会各界广泛监督。
本公示发布后,如有任何意见,请在2023年1月10日下班前以来访、电话等方式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并署报真实姓名。
来访地址:铁西区北二西路36-1号 904室
联系电话:25128223
附:符合农村地区校车和住宿伙食补贴条件的学生信息公示表
铁西区教育局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