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长信箱”由铁西区政府在“沈阳铁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受理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对铁西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行政执法、机关建设等方面的咨询、批评和建议。
一、“区长信箱”受理范围
(一)对铁西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二)对铁西区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发展环境、城市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对铁西区政府各部门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和政策规定的咨询、意见和建议;
(四)对铁西区出台的相关政策、规范性文件等的咨询和建议;
(五)社会生活中涉及的医疗服务、文化教育和公共安全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写信须知
(一)明确个人信息。向“区长信箱”写信,请留下真实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地址等,以便联系。受理人员对发信人的具体姓名和联系方式严格保密。
(二)信件内容符合法律规范。邮件内容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如实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三)一封信件反映一个问题。信件内容要简明扼要,说清事实。为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建议每封信件反映一个问题,如需反映多个问题,请分为多个信件提交。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信访、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事项,不予受理。发信人在得到处理结果反馈后,再次就同一问题进行反映,请注明前一邮件的受理编号、提交时间、标题及主要内容等,以便查找。
(四)以下信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再进入处理程序:
1.已经进入信访、仲裁、诉讼、行政复议程序的问题;
2.行政调解无效,依法应通过仲裁程序裁决、诉讼程序判决的医患、劳资、合同等民事纠纷;
3.不服从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
4.党员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贪污腐败等问题的举报;
5.涉及党务、人大、政协、军队和国家机密的问题;
6.涉及国家及省直、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问题;
7.联系方式不明确的信件,即来信人姓名、联系方法填写不完整或不真实的信件;
8.内容不完整、表述不清楚,导致无法回答或开展调查的信件;
9.在规定办理时效内重复性信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信件);
10.不属于铁西区人民政府职权范围内,或无法通过“区长信箱”进行处理或得到解决的问题。
三、“区长信箱”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一般问题,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办结;较复杂的问题延长到15个工作日。
四、注意事项
来信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和规定;写信前请先进行身份认证;写信时请说明请求、事实和理由;内容完整,避免分成几封信表述;不要用链接网页或下载其他媒体报道的形式代替写信;请您留下真实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电话、地址及电子信箱。